首页 >> 鉴定文件

关于下达2009年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补贴指标计划的通知

 

汉市劳社发〔2009〕45号

 

 

汉中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下达2009年专项职业能力考核

补贴指标计划的通知

 

各县区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落实劳动保障部《关于开展单项职业能力考核试点工作的通知》和省劳动保障厅有关文件要求,扎实推进农民工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现将我市农民工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补贴指标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实施专项能力考核工作

开展农民工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既可以让农民工免费获得就业的“通行证”,又可以促进职业技能鉴定事业发展,既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又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为此,各县区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要高度重视,切实把这项利国利民的好事办好。要认真学习领会汉中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的实施办法》(汉市劳社函〔2006〕8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严格按照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编发的《农民工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汇编》和《陕西省农民工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手册》,认真组织实施农民工专项能力考核工作,确保考核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强化宣传,努力扩大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影响

各县区在组织开展农民工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中要切实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的农民工了解考核工作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组织原则、考核办法以及证书效力等,引导更多农民工认识考核工作,积极参与考核工作。要及时总结宣传农民工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的好做法和好经验,使全市农村劳动力及下岗失业人员对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有充分的了解和正确的认识,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促进被考核人员积极参与考核。

三、规范考务,切实提高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质量

农民工专项职业考核合格人员将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写实性的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符合条件的还将享受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资料审核要求非常严格。因此,各县区参与考核的人员要认真学习农民工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文件,特别要对考核工作的实施步骤全面了解,鉴定考核工作中严格把握鉴定操作的规范性和统一性,促进此项工作健康发展。要熟练掌握宣传动员、组织报名、考前培训、资料准备、鉴定方法、资料汇总等要求,争取从鉴定的方法、程序、组织、资料进行全面规范,促进考核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科学化轨道。按照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文件要求,今年各县区每个考核批次的考核人数不得超过800人,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职业中果树类工种不得超过申报补贴总人数的20%。今年我市的考核工作可从现在陆续开始到三季度末结束,各县区抓紧时间统筹安排好考核工作。

四、严格管理,确保管好用好补贴资金

各考核单位须严格按照考核要求开展考务工作,严格按照补贴条件申报资料,不得弄虚作假、谎报冒领。各考核单位要坚持专款专用,正确使用好补贴资金,申领的补贴资金主要用于开展考核工作的业务支出,主要包括考场租赁费、考核原材料消耗费用、监考费、巡考费、考评费、阅卷费、差旅费和必要的考核设备购置费用等项开支,坚决不得用于与考核工作无关的支出。各考核单位须建立考核补贴资金收支明细帐目,做到补贴资金流向透明,开支合理,以备财务审计和专项检查。

 

附件:汉中市2008年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补贴计划表

 

 

二○○九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

 

汉中市2009年农民工专项职业能力

考核补贴计划表

 

县  区

专项职业能力考核

补贴人数

备 注

汉台区

1500

果树类低于20%

南郑县

1500

果树类低于20%

城固县

2000

果树类低于20%

洋  县

2000

果树类低于20%

勉  县

800

果树类低于20%

西乡县

1800

果树类低于20%

镇巴县

800

果树类低于20%

略阳县

800

果树类低于20%

宁强县

1500

果树类低于20%

留坝县

500

果树类低于20%

佛坪县

800

果树类低于20%

合  计

14000

 

 

 

 

 

 

 

 

 

 

 

 

 

 

 

 

 

 

 

 

主题词:劳动 农民工 鉴定 通知

━━━━━━━━━━━━━━━━━━━━━━━━━━━━

抄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

汉中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09年4月16日印发

━━━━━━━━━━━━━━━━━━━━━━━━━━━━